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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云梦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4-11-18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云梦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云梦县行政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体                    制改革专项领导小组 

                         O一四年十一月六日 

    

    

    

    

    

    

    

    

  云梦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鄂发[2014]7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云梦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 

  (一)及时衔接上级政府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上级政府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县政府一律取消。上级政府明确转给市场和社会的,任何部门不得截留。上级政府下放给县级政府的,相关部门与上级部门加强沟通衔接,做好承接工作。(责任单位:县审改办牵头,县法制办、县编办、县行政服务中心配合,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承担相应工作任务。2014年基本完成 

  (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清理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事项以及日常管理中具有行政审批性质的其他事项。法律规定和上级政府明确取消的要一律取消,其它有规定保留但可以取消的也应取消。着力减少涉及投资、生产经营活动、资质资格、社会事业和非行政许可审批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责任单位:县审改办牵头,县法制办、县编办、县行政服务中心配合,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承担相应工作任务。2014年底前完成 

  (三)清理规范包括行政审批收费在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进一步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取消依附于行政审批的“搭车收费”和乱收费。(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牵头,县物价局配合。2014年完成清理任务,2015年出台管理办法 

  (四)同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结合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精神,重新审视政府部门的“三定”规定,梳理行政职权,公布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强化履职评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动态配置机构编制资源。(责任单位:县政办牵头,县编办、县法制办、县行政服务中心、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监察局配合,政府各部门承担相应工作任务。2015年基本完成权力清单梳理工作 

  (五)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逐步减少、规范企业注册登记的前置条件,推进“先照后证”登记改革进程。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放宽企业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推进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推进企业诚信制度建设,完善信用约束机制。(责任单位:县工商局。2014年基本完成 

  (六)改革完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机制。实行各类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的制度。取消全省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取消法律规定自批准之日起即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及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备案。逐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责任单位:县民政局。2014年启动,2015年基本完成 

  (七)清理和规范中介机构。对在事业单位登记、工商局注册登记和民政局备案登记的中介机构进行全面清理。引入中介机构市场竞争机制。强化对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机构的管理。逐步实现中介机构与主管部门脱钩。(责任单位:县审改办牵头,县编办、县监察局、县民政局、县工商局配合。2014年完成清理任务。2015年基本完成脱钩任务 

  (八)加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力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和湖北省的实施意见,制定我县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性目录,明确政府购买服务的种类、性质和内容,健全事务性管理服务引入竞争的机制。(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牵头,县编办、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建设局、县农业局、县文体新局、县卫计局等部门配合。2014年启动,2015年出台相关办法 

  (九)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要及时修订涉及到取消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的或不适应经济社会需要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现违规设定行政审批的要坚决纠正。(责任单位:县法制办。 

  二、进一步规范创新审批服务方式 

  (一)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制度和实时更新机制。按照即将出台的《湖北省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我县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进行实时的调整更新,并向社会公布。最终与全省制定的县级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相一致。只能减少,不能增加。(责任单位:县审改办牵头,县法制办、县编办、县行政服务中心配合。2014年启动,2015年完成 

  (二)优化规范行政审批流程。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减程序、减环节、减时限、减收费、减申请材料,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按照全省统一的要求,制定云梦县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县编办、县法制办配合。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承担相应工作任务。2014年启动,2015年完成 

  (三)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事项。对涉及多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要整合归并审批职能,或明确牵头部门协调,不得互为前置。对由企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社团等“第三方”出具的评价、评审、项目申请、评估、鉴证、咨询等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编制前置审批事项目录。(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县编办、县法制办配合,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承担相应工作任务。2015年上半年完成 

  (四)积极推进并联审批、同步审批。对企业注册、投资建设项目等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审批、同步审批。推行联合图审、联合踏勘、联合验证、多证联办等有效做法。(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县编办、县发改局配合,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承担相应工作任务。2014年启动,2015年基本完成 

  (五)加快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巩固和完善行政审批的“三集中、三到位”制度。打造更为综合、更为高效的政务服务平台,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县监察局、县编办配合,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承担相应工作任务。2014年启动,2015年基本完成 

  (六)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行网上审批,实行网上申报、受理、咨询和办复,不断扩大网上审批覆盖面,逐步实现网上审批同省市的联通。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网上审批平台要与政府服务中心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努力形成“一楼式办公、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次性收费、一网式运行”的模式。(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县监察局、县编办、县法制办、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承担相应工作任务。2014年启动,2015年试行,2016年基本完成 

  三、切实强加监督检查 

  (一)构建全方位的监督网络。充分发挥监察、审计等职能机关,人大、政协民主监督机关,新闻媒体以及公众等监督主体的监督作用。畅通行政审批行为举报投诉渠道,建立完善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增强综合监督的效果。深化行政审批等事项的政务公开。建立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平台、法制监督平台。对权力比较集中的重点审批项目及关键岗位和人员实行行政审批廉政风险、法制风险防控。(责任单位:县监察局牵头,县编办、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法制办、县审计局配合,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2014年启动,2015年基本完成 

  (二)健全后续监督办法。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督促各部门制定出操作性强的监管办法和措施,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检查,防止出现监管职能“缺位”或明减暗不减、明放暗不放的问题。(责任单位:县监察局牵头,县编办、县法制办配合。2015年完成 

  (三)加强行政审批绩效评估。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列入单位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县审改办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项督查,对行政审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研究提出取消、调整和优化流程的意见。(责任单位:县编办牵头,县审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2015年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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